电气办字(2017)4号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是改进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需要,是修订和完善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为明确评价主体、 流程、评价内容等,依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机构
学院围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制度,成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小组”。评价机构是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导,成立了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小组。
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小组:
组 长:专业负责人
成 员: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学工办老师
秘 书:教研室秘书
学校建立校企互访制度,学院定期对毕业生就业典型企业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毕业生在企业发展情况和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合理需求,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教师、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等的建议和评价,走访或邀请行业专家或同行专业及用人单位定期参加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
二、评价周期
学院每4年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三、评价过程
(1)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的指导意见》,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完成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否适合,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度的评价,培养目标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毕业生具备的能力素质等进行评价。
(2)专业负责人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现行培养目标的评价和意见。
(3)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年组织应届毕业生开展座谈会及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评价和意见。通过对校友和用人单位走访调查等形式,全面征求专业培养目标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教学副院长带队定期走访相关搞校和企业,召集相关行业专家征求意见,听取行业企业专家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修订意见。
(5)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负责收集专家、学生、用人单位、教师等评价信息。依据以上评价的信息,专业负责人撰写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分析报告。
四、评价方法
(1)基础信息种类及收集
通过网络、文献等收集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信息;通过会议交流收集行业动态与新技术应用信息;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及函审的方式收集在校学生、毕业学生和用人单位、行业专家评价信息。
(2)信息处理
将得到的信息筛选、分类、归纳、分析,得出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专家等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
五、评价目的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设定的培养目标必须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2)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是培养方案培养目标修订的主要依据。
(3)培养目标是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修订的主要依据。
六、评价内容和调查对象
调查内容:
(1)符合国家与地区发展与变化的需求情况: .
(2)符合产业发展与变化的需求情况:
(3)满足电气工程全球化发展趋势的需求情况:
(4)反映本专业发展变化需求情况:
(5)符合黑龙江科技大学的人才培养定位情况。
调查对象:
(1)校内调查:本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实验教师、应届生、学生管理人员。
(2)校外调查:毕业5年及以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专家等。
七、结果使用要求
完成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后,需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方可用于培养目标的修订和后续培养方案的修订。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7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