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办字(2020)4号
为进一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专业认证理念,专业要求支撑毕业要求内涵观测点的专业核心课程必须做专业课程学习表现的跟踪与评价。为此,学院对专业课程实施了全面闭环的过程性评价,全面跟踪学生学习过程,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扶和改进措施,确保学生个体的学习达成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包括:责任机构;跟踪评价内容与方法;材料存档等。
一、责任机构
学生学习过程表现跟踪、评估和评价由专业教研室组织,由任课教师进行实施,责任人为任课教师。
二、跟踪评价时间
课程进行中期左右。
三、跟踪评价内容与方法
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方式,在课程中期左右进行课程学习表现的跟踪与评价,比如理论课教师可根据学生作业、课程测试、课堂提问、实验、讨论等情况给出授课过程中各课程目标的个体散点图,分析学生存在的问题,如果是共性问题,课程集中讲解;如果是个体问题,个别进行学生的学习指导,最后形成《课程的教学环节学生跟踪与评估报告》。
教师根据学生个体的学习表现,判定是否对学生采取个体帮扶措施。如果需要采取帮扶措施,需填写《个体帮扶情况表》个体帮扶措施包括个体学习辅导、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心里辅导等。
对于实践、实习、课程设计类课程,教师将根据学生过程表现、进度、部分报告等进行课程学习表现的跟踪与评价。对于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将根据中期答辩进行毕业设计的课程学习表现的跟踪与评价。
四、材料存档
每个学期末,任课教师将《XX课程教学环节学生跟踪与评估报告》和《个人帮扶情况表》(电子版)上交专业教研室。同时上交学生年级辅导员,为学风预警提供参考。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0.1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