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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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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2016年11月22日 11:55  

黑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2010-08-22 内容来源:科技办

 

黑龙江科技学院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待通过稿)
为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教研[2009]1号《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 、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能运用外语工具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每个工程领域应设置代表自身优势和特色的3-5个研究方向,并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
三、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年,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各1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四、培养方式
1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锻炼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 、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学校,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鼓励聘请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五、课程设置及要求
课程按工程领域设置,分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三部分,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应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应反映学科领域的工程技术发展前沿。实践锻炼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实践锻炼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鼓励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各领域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锻炼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可以结合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开展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
具体是:
 1 、必修课
(1)公共必修课 (10学分)
政 治 课:自然辩证法          2学分
基础外语:第一外国语          3学分
数 学 课:工程数学            1学分
数值分析            2学分
信息检索:                    1学分
知识产权:                    1学分
(2)专业必修课(10学分)
专业必修课不少于4门,课程由各工程领域根据本领域实际情况自行设置,但其中必须包含专业外语课程(1学分)。
2 、选修课
(1)公共选修课(2-3学分)
体育健身课:1学分
其他课程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2)专业选修课(3-4学分)
专业选修课2-3门,课程由各工程领域根据本领域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3 、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1学分
(2)学术活动:1学分
(3)实践锻炼:4学分
六、培养要求
1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三周内确定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四周内由校内导师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培养计划,并填写《黑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 、课程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实践锻炼环节可与课程穿插进行,也可单独完成。
3 、专业跨度较大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应视学生情况由导师确定补修本领域所覆盖主干学科的主干课程2-3门,跟随本科生听课,并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但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4 、按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进行开题。开题工作一般在第二学年的9月份完成。开题报告字数6000字以上,参考文献30篇以上,其中应有国外文献,近5年文献所占比例不少于10%。本学科的基础和专业教材、手册等可写入参考文献,但不计篇数。
5 、参加5次以上由导师安排的学术活动,并作1次以上学术报告。研究生提交“学术活动记录本”及“学术报告情况表”,由导师给出成绩,学院汇总上交研究生学院。
6 、实践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每名工程硕士研究生要根据实践锻炼内容,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10000字以上的实践锻炼总结报告,由校外导师评定成绩,合格后取得学分。
7 、必修环节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8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籍及日常管理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
七、学位论文
1 、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
2 、论文形式。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
3 、论文内容。学位论文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等。
4 、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字数在4万字以上。
5 、论文评阅及答辩。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委员会主席应为外请专家。
八、学位授予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各个培养环节,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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