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建设,切实履行班委会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班会的实效作用,提升班会质量,使班会真正成为凝聚思想共识、汇聚智慧力量、发扬民主精神、传播正能量的主阵地,特制订本规定。
一、召开时间
一、二、三年级每班每教学周单周固定一天召开班会,其它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由班主任或班长临时召集;四年级学生班级由班主任或者班长根据学院要求或班级实际情况随时召集,不作固定的时间限制。
二、班会的具体内容
1.传达贯彻学校或学院的有关要求;
2.通报上阶段班级同学综合情况;
3.讨论通过班级下阶段的计划;
4.围绕学风、班风、寝风建设等工作,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素质提升和良好习惯养成等内容自行设置主题,开展教育活动;
5.在学期初、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要重点加强安全教育;
6.其它涉及班集体建设的有关内容。
三、班会的形式
班会的召开形式除传统的室内会议形式外,可根据主题内容适当调整,以实效性强、参与度高、影响面广为原则,可采取讨论、座谈、参观、竞赛、文体活动、实践模拟等形式开展。
四、要求及说明
1.各班级必须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召开班会,并于班会召开的下一周周一如实填写并上报班会呈报表;
2.各班级在召开班会时,必须保证出勤人数;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电气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