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学位办〔2012〕5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实施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建立和完善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今年省学位办决定继续开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合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范围。参加本次评估的学位论文为2012年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全日制)的学位论文。
二、抽查名单确定。在各学位授予单位上报的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库中随机确定抽查名单(另行通知)。
三、报送材料要求。被抽查论文每篇一式三本,请用白色亚光纸做封皮,双面打印装订。论文除其题目外,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发表论文、页眉、学校名称等信息。
四、材料上报时间。请各学位授予单位在9月19日将被抽查的毕业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及本单位被抽查的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送交省学位办指定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37号。哈尔滨商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楼107室)。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请各学位授予单位在报送论文时,按规定要求报送。
五、论文评估方式。本次论文合格评估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
六、有关评估说明。
1.本次评估不收费,评估结果将于11月上旬公布。
2.凡此次评估中不合格的论文,将予以全省通报,请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
3.联系人:曲洪亮,联系电话:0451-53605164
附件:1、2012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合格评估抽查名单(略),
附件2:汇总表数据库结构.xls
36b5ef3c12df3d923e373c5e1236a80c.xls (26.50 KB)
附件2:hzb_sjk.rar
7c12cdc08b425a053477257ddc0d0c4e.rar (264 Bytes)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