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整个学习期间的一个重要阶段。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作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整个学习期间的一个重要阶段。它既能使所学理论知识进一步融汇贯通,又能使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等得到很好的锻炼。论文选题是论文工作的关键,开题报告是保证论文进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作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题依据
1、选题要考虑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与实际应用。
2、选题应对科技发展或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和实用价值。
3、选题应有一定的先进性和适当的难度,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实验验证。
4、所选课题应在经费、仪器设备、试验条件等方面具有实现该课题的基本物质条件,并经过努力能按期完成。
5、指导教师应充分了解硕士研究生的专长和不足,结合硕士研究生在某方面的特长选题。
6、鼓励由研究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商榷拟题,但都需结合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进行充分调研。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题来源、选题依据,课题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及价值;
2、课题的研究领域,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
3、课题研究拟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完成论文的实验条件等;
4、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5、课题经费的预算;
6、课题的创新点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课题研究的进度安排。
三、组织与管理
1、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进行论文开题工作。
2、研究生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二学年11月份交所在院系。
3、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由学科带头人组织进行,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
4、硕士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的,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同意,报研究生处批准。
5、开题报告成绩采用两级制:通过,不通过。对未通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重做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按“黑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处理。
6、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应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负责人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重做开题报告。
7、开题报告通过后,院系应在一周内将开题报告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开题报告撰写要求
开题报告字数为1万字左右,用A4纸打印。参考文献应为3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占1/3以上,近5年内文献资料不少于1/3。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