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为主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准确执行复试录取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性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与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好专业课出题、考题录入、组织考试及登录成绩工作,指导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指导应急处置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及时做出应急处置,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监督检查。
2、成立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组成,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落实复试考核工作。
3、成立应急处置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尽可能预防、消除研究生远程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对于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做好处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检查复试场所的消毒情况,协调处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疫情防控相关问题。
4、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学院纪检组联系电话:0451-88036121
三、一志愿复试及调剂分数线
电气工程学硕080800、能源与动力工程0858(电气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电子信息0854(控制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及接收调剂分数要求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要求。
四、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参加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其他要求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有关要求执行。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我院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我院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由于疫情对考生现场复试带来的影响,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拟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平台为钉钉),复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包括语言及逻辑表达能力1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1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2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口语的水平情况,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情况。
2、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60分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成果、科研创新及获奖等情况,考核考生专业应用能力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专业课复试科目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gs.usth.edu.cn/info/1018/87020.htm),复试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黑龙江科技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网址http://gs.usth.edu.cn/info/1018/87022.htm)。
(二)复试形式
1、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说明
请考生每人准备两台具有视频功能和网络功能的智能设备,最好一台笔记本电脑(如果是台式机,需要再配置摄像头), 一部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有 4G 网络。复试采用腾讯会议,钉钉软件作为备用,请提前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和钉钉客户端,注册账号并保证可以登录。需要注意的是,请考生使用两个手机号注册腾讯会议,电脑和手机各登陆一个。双机位模式: 第一台设备拍摄考生正面,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 正中间。第二台设备拍摄考生背面,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需要准备好三角架或手机架安置手机用。 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考生,需提前告知,双方协调解决。
2、形式安排(含资格审查、软硬件测试、网络远程面试等)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复试环境: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最好面试房间只有一个进出口,关闭进出口后考生背对,防止其他人员进入。考生的桌面,除放置考试用具(白纸、笔)和面试所需证件外,不放置其他书籍和杂物等。
复试前需提交电子版材料,主要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手持身份证照片和免冠寸照
(4)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个人简历(个人基本信息,本科毕业院校、专业,科技活动及实习经历,外语水平,初试成绩等)(限一页内)
(8)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
请将以上信息按顺序编入一个 PDF 文件中,邮件命名:学生姓名+复试科目,文件命名:所选复试科目名称+调剂专业+学硕/专硕+姓名+总分,发到hkj88036410@163.com邮箱。
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后,告知学生做好复试准备。
测试网络环境。包括腾讯会议软件和钉钉软件测试,当天保证电话畅通,随时准备参与测试。
六、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前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预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平台、规定时间内上传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一)审查内容
1、应届考生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为: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成绩单。
2、往届考生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为: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成绩单。
3、其他复试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如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四六级成绩单、科研成果证书及证明材料、以及专家推荐信等。
逾期未在复试平台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的,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审查形式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网络视频仔细审核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确保考生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收取考生以上材料的原件彩色电子版扫描件,同时提供考生本人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同框的照片和彩色寸照等其他实证材料。
(三)其它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等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要在复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应电子彩色扫描版证明材料供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再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30%
复试成绩(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保证复试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监测,坚持做好复试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复试期间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咳嗽礼仪等防控措施。
2、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考生熟知复试流程,建立考生复试候场会议室,有序组织考生进出复试会议室,并制定复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做好复试工作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
九、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招生单位网络远程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各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6、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51-88036418 邮箱:hkdyzb@126.com
黑龙江科技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