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学院团委、离退办、校友会:
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庆祝建校70周年筹备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学校决定举办师生“书画展”、“摄影展”和“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全校教师、学生、离退休职工和校友。
二、征稿要求
(一)书画作品
1.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不要装裱,且为新近创作的作品。鼓励围绕“升华学校精神、校训、校风、学风内涵,展示办学成效,促进事业发展”进行创作。
2.书画作品(不包含硬笔书法和篆刻)斗方、条幅、横竖不限。书法、国画类作品统一规格为(132×66)cm(四尺整张)、(132×33)cm(四尺对裁)或(66×66) cm(四尺斗方);版画、水彩、水粉类作品统一规格为(30×40)cm;油画作品统一规格为(40×50)cm。书体和绘画种类不限。书法作品如果是甲骨文、篆体、行草,要将释文打印出来夹在作品内。
(二)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题材不限。
2.摄影作品均要求为10寸规格,数码相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8×2000。只收单幅,不收组照。电子作品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图片进行变相装裱。
(三)主题征文
1.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围绕“以生为本、为生尽责争做‘四有’教师”主题,通过亲身经历和工作感悟,抒发教育情怀;或是从不同的角度讲述身边广大教职工在教育第一线默默奉献、关爱学生成长的育人故事,弘扬高尚师德,传递校园正能量。
广大青年学生要围绕“我心中的最美老师”主题,讲述自己与老师在求学、成长中的故事,或讲述老师在教育教学等工作中的感人情节,抒发感谢师恩的情谊,展示优秀教师的风采。
2.征文要紧扣主题,密切联系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贴近生活;题材不限,题目自拟,字数在2000字以内;参赛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三、征稿时间、地点及提交作品要求
(一)书画作品
1.提交时间、地点
2017年6月30日之前提交学校工会办公室。
2.提交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均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庆祝建校70周年”书画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粘贴在选送作品的背面,另一份随作品报送。
2)在岗教师和学生参赛作品均由创作者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或学院团委统一收取,统一报送;离退休人员作品由离退休办公室统一收取、统一报送;校友作品由学校校友会统一收取、统一报送。
联系人:王靖元
联系电话:88036077,13836166661
(二)摄影作品
1.提交时间、地点
2017年6月30日之前提交学校工会办公室。
2.提交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均请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庆祝建校70周年”书画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粘贴在选送作品的背面,另一份随作品报送。
2)摄影作品的数码相片文件标明“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138166661@qq.com
3)在岗教师和学生参赛作品均由创作者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或学院团委统一收取,统一报送;离退休人员作品由离退休办公室统一收取、统一报送;校友作品由学校校友会统一收取、统一报送。
联系人:王靖元
联系电话:88036077,13836166661
(三)主题征文
1.提交时间、地点
2017年6月30日之前提交学校宣传部办公室。
2.提交作品要求
1)提交电子版参赛作品,作品注明“作者、单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90132426@qq.com。
2)在岗教师和学生参赛作品均由创作者所在单位基层工会或学院团委统一收取,统一报送;离退休人员作品由离退休办公室统一收取、统一报送;校友作品由学校校友会统一收取、统一报送。
联系人:韩晶
联系电话:88036073,18946161788
四、作品评选及展出
1.设置“教工组”和“学生组”。按照书画、摄影、征文三类作品,每类作品均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和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品。
2.获奖作品将于9月5-8日在主楼阳光大厅集中分类展出。
3.获奖摄影作品和征文作品均辑录成册,印刷后给获奖者留存。
五、其它事项
1.各基层工会、学院团委、离退休办公室和校友会要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积极组稿。
2.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并一律取消参选、入展资格。
3.征稿结束后,由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附件:
黑龙江科技大学“庆祝建校70周年”书画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
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
2017年5月5日